----------------------------------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结果公告:南川西路办事处、礼让街办事处及七一路西社区三、四级“综治信息平台”项目中标公告1月17日
原标题:南川西路办事处、礼让街办事处及七一路西社区三、四级“综治信息平台”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结果公告:南川西路办事处、礼让街办事处及七一路西社区三、四级“综治信息平台”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政法委员会南川西路办事处、礼让街办事处及七一路西社区三、四级“综治信息平台”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招标网==》 城中政采公招字(CZCG)2018-016 | 采购项目名称南川西路办事处、礼让街办事处及七一路西社区三、四级“综治信息平台”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160.00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57.9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1个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6日 | 评标日期2019/01/16 09:30 | 定标日期 | 各包要求 中标单位:青海唐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579000.00元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网上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严鲜财、成大华、卢玉清、栾学群、王慧春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政法委员会马进强 0971-8248450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西宁市城中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马秀芬 0971-8211731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城中区财政局 0971-8248537
西宁市城中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19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