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结果公告: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远程异地评标配套软硬件设施采购项目中标公告1月17日
原标题: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远程异地评标配套软硬件设施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结果公告: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远程异地评标配套软硬件设施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远程异地评标配套软硬件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北政采单招(货物)2019(HBCG)-01-01号 | 采购项目名称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远程异地评标配套软硬件设施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50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48.5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6日 | 评标日期2019/01/16 14:30 | 定标日期2019/01/16 16:30 | 各包要求 预中标供应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预中标金额: 肆拾捌万伍仟元整(¥485000.00元整)中标供应商由采购单位提供。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二楼)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王晓青、刘新、马良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马先生15597530988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海北州政府采购中心 0970-8643943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海北州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970-8642631
海北州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