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结果公告:大埔县民政局大埔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中心项目中标公告1月17日
原标题:大埔县民政局大埔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中心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结果公告:大埔县民政局大埔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中心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埔县民政局的委托,就“大埔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中心项目”项目(项目编号:DBJC-20186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DBJC-201863 项目名称:大埔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中心项目 项目联系人:汪奕琼 联系方式:0753-227760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大埔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房慧霞,0753-552623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埔县民政局的委托,对大埔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DBJC-201863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埔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中心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00000元/年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中心项目。 (二)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三)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 (二)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若暂无信息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新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六)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云锦B座303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16日09时30分(注:0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云锦B座303房。 十、开标时间:2019年1月1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梅州市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云锦B座303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大埔县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 联系人:房慧霞 联系电话:0753-5526233 传真:0753-5526233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建设大厦九楼 联系人:黎志玉 联系电话:0753-2277606、5539606 传真:0753-2277606、5539606 发布人: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4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建设大厦九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黎志玉,0753-227760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2月24日 中标日期:2019年01月16日 总中标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广州市天河区风向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昌乐园65号 8000000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李韶生(评标组长);温伟雄(采购人代表);黎伟颂;刘伟龙;林峰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中心项目 一项 人民币800000元/年 六、其它补充事宜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9-01-17 07:30
来源:[db: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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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大埔县 民政局 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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