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结果公告:院2018年-2019年主线路租用费用(第三次)中标公告1月18日
原标题:院2018年-2019年主线路租用费用(第三次)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结果公告:院2018年-2019年主线路租用费用(第三次)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省院2018年-2019年主线路租用费用(第三次)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诚德公招(服务)2018-262 | 采购项目名称省院2018年-2019年主线路租用费用(第三次)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345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299.5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8日 | 评标日期2019/01/18 15:51 | 定标日期2019/01/18 15:50 | 各包要求 中标内容:省院2018年-2019年主线路租用中标金额:2995000.00元合同履行日期:一年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号开标室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马永芳、孙凯、朱青松、张培琴、邓玢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采购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971-6302576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7号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971-6184771转602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971-6145505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