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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标公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中心广场南、北广场(含公厕养护)及环城路北段1、2标环卫保洁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调整公告1月18日
原标题: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中心广场南、北广场(含公厕养护)及环城路北段1、2标环卫保洁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调整公告 招标标题:中标公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中心广场南、北广场(含公厕养护)及环城路北段1、2标环卫保洁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调整公告 招标内容:东莞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 年12月28 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中心广场南、北广场(含公厕养护)及环城路北段1、2标环卫保洁项目(441900-201810-0008007001-0027)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因未更改系统自动生成的中标金额原因,经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确认,现对中心广场南、北广场(含公厕养护)及环城路北段1、2标环卫保洁项目(441900-201810-0008007001-0027)中标、成交结果调整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1810-0008007001-0027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广场南、北广场(含公厕养护)及环城路北段1、2标环卫保洁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9,751,041.92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东莞市冠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麦倩文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509、512 2:中标供应商名称 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方贺球 地址 东莞市厚街镇赤岭村博览大道赤岭段3号二楼 3: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荣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雷静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蛤地社区黄金路龙旺埔商业楼二楼前半部号铺 4: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恒辉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妙婵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白马黄金路46号5楼 六、报价明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心广场南广场(含公厕养护)环卫保洁服务 | A包 | 1 | 13,498,524.00 | 2019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 13,448,524.00 | 中心广场北广场(含公厕养护)环卫保洁服务 | B包 | 1 | 7,370,646.00 | 2019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 7,296,939.54 | 环城路北段1标环卫保洁服务 | C包 | 1 | 15,997,896.00 |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15,995,796.00 | 环城路北段2标环卫保洁服务 | D包 | 1 | 12,883,975.92 |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12,874,312.94 | | | | | | | | | | | | | 报价明细附件 七、评审日期:2018-12-21评审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17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朱勇辉成员: 林凯霞、梁彩红、曾焕忱、王丽军、彭兴高、李剑良 八、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小姐 | 联系电话:0769-2316445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69-2201256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A栋401、402室 |
联系人:李间好 | 联系电话:0769-23164455 |
传真:0769-23166677 | 邮编:523109 |
(三)采购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141号 |
联系人:何建华 | 联系电话:0769-22012531 |
传真:0769-22012531 | 邮编:523000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十、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调整说明文件
发布人:东莞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8日 发布单位:东莞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1-18 16:29
来源:[db:地域]东莞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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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保洁 项目 东莞市 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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