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级临床重点专科创伤外科危重症救治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公告1月19日
原标题: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创伤外科危重症救治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级临床重点专科创伤外科危重症救治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创伤外科危重症救治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开盛公招(货物)2018-099 |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创伤外科危重症救治中心建设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450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89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4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8日 | 评标日期2019/01/17 09:30 | 定标日期2019/01/17 12:00 | 各包要求 中标内容:包四:急诊信息系统中标供应商:飞救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89万元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石海强、梅守森、赵辉、张波、徐艳琴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971-6162071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29号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971-6368214邮箱地址:kstenderingvip.163.com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27号宁景苑13楼西侧1309室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971-6145505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