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结果公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工帮教(重新招标)中标公告1月19日
原标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工帮教(重新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结果公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工帮教(重新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工帮教(重新招标)”项目(项目编号:1243-456OTC184081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为了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请相互自律==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1243-456OTC1840812 项目名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工帮教(重新招标) 项目联系人:王征宇、邹海超、叶艳 联系方式: 0755-8317002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江工(0755)8671633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根据院党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法治环境建设的指示和工作部署,为将扫黑除恶、严打整治和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决定设立“扫黑除恶社会综合治理社工工作站”,建立专业社工介入的扫黑除恶社会综合治理新模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征宇、邹海超、叶艳 0755-8317002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1月02日 中标日期:2019年01月18日 总中标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人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 | 标的名称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工帮教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中标人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2008号中成体育大厦17C | 数 量 | 一项 | 中 标 金 额 |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万元)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汤国平、蔡学军、李红、马利军、江慧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工帮教 数量: 1项 六、其它补充事宜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9-01-19 07:30
来源:[db:地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中标 社工 公告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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