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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标公告:大岗镇新联一村安置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规划验收测量采购项目成交公告1月21日
原标题:大岗镇新联一村安置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规划验收测量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标题:中标公告:大岗镇新联一村安置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规划验收测量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内容: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的委托,于2019 年01月08 日就大岗镇新联一村安置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规划验收测量采购项目(440115-201901-108033-0001)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5-201901-108033-0001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岗镇新联一村安置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规划验收测量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64,466.55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法人代表 邓兴栋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 六、报价明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招标网==》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规划验收测量 | -- | 一项 | -- | 按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要求 | ¥1,455,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评审日期:2019年1月16日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梁力坚成员: 李琳琳、陈静娥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要求;收费金额:¥18,640.0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成交供应商: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385151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工 | 联系电话:020-39004984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1416房 |
(三)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兴业路39号 |
(四)财政部门: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D栋三楼南沙区财政局 |
联系人:伍颖颖 | 联系电话:020-39078089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1日 发布单位: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1-21 11:16
来源:[db:地域]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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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公告 项目建设 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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