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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结果公告:五峰书院城市书吧建设项目(贾小书房)(第二次)中标公告1月21日
原标题:五峰书院城市书吧建设项目(贾小书房)(第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结果公告:五峰书院城市书吧建设项目(贾小书房)(第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西宁市城西区科技文体旅游局五峰书院城市书吧建设项目(贾小书房)(第二次)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为了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请相互自律==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川招青海公招(工程)2018-270L | 采购项目名称五峰书院城市书吧建设项目(贾小书房)(第二次)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182.638854 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82.086038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21日 | 评标日期2019/01/16 10:00 | 定标日期 | 各包要求 中标内容:五峰书院城市书吧建设项目中标单位:青海昊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德令哈路135号1幢9号中标金额::1820860.38元计划工期:60日历日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9号评标室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董海萍(组长)、陈青莲、殷庆红、王国红、曹翀艳(购单位代表)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西宁市城西区科技文体旅游局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971-6111626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971-8290228-603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城西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6145811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