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的委托,就食堂、烹饪实训室原材料(食材)定点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8年12月25日在宁波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 本次采购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编号;ZJZC-193004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浙江商业技师学院食堂、烹饪实训室原材料(食材)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中标供应商:宁波方兴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 中标货物名称:食堂、烹饪实训室原材料(食材)定点单位采购 中标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中标价格:大米:73元/袋 面粉:99元/袋 食用油:99元/桶 肉、禽、蛋、水产类、冰冻类上浮1% 蔬菜类上浮5% 调味品、豆制品、酱腌、干货、水果类等其他类上浮5% 中标供应商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栎社村新桥216号 评定日期:2019年01月18日 评定小组成员名单:茅开浪、石峰、蒋林杉、杨庆生、张少伟 若有供应商认为该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质疑。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采购单位: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传真:0574-87127536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地址: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联系人:张百军、熊赣、万修文 联系电话:0574-87179082/87 传真:0574-87179089 E-mail:tender0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