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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政府网站群、(2020)政务新媒体检查与政策图解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0-03-06 13: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6日政府网站群、(2020)政务新媒体检查与政策图解项目招标公告 原标题:政府网站群、政务新媒体检查与政策图解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3月6日政府网站群、(2020)政务新媒体检查与政策图解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3475309 信息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厦门市信息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2020-03-06 13:50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年03月06日 14时15分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受厦门市信息中心委托,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350200]XC[GK]2020005、政府网站群、政务新媒体检查与政策图解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200]XC[GK]2020005 2、项目名称:政府网站群、政务新媒体检查与政策图解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否 1(1批) 840,000.0000 840000 168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2)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4)小型、微型企业。(5)监狱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属无效投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84.0万元)。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属无效投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84.0万元)。 ★9.2服务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9.2服务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根据闽财购【2018】30号文规定 一、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一)保证金验核阶段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 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 (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阶段 电子响应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 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 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 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 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 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 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的情形。 二、电子化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电子化非招标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中出现本意见第一点所列情形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 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将被认定为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 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 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 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认定 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根据闽财购【2018】30号文规定 一、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一)保证金验核阶段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 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 (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阶段 电子响应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 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 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 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 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 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 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的情形。 二、电子化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电子化非招标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中出现本意见第一点所列情形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 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将被认定为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 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 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 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认定 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不同投标人用同一台电脑或同一IP上传投标文件或同一账户缴交投标保证金的,经系统识别确认情况属实将判定为串通投标。 ★不同投标人用同一台电脑或同一IP上传投标文件或同一账户缴交投标保证金的,经系统识别确认情况属实将判定为串通投标。 增加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厦门”网站http , credit.xm.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 增加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厦门”网站http , credit.xm.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 投标人开标当天应携带上传招标文件时使用的相对应CA,以确保开标解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投标人开标当天应携带上传招标文件时使用的相对应CA,以确保开标解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3-06 13:15 报名截止时间:2020-03-21 13:15 9、投标截止时间:2020-03-27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厦门市信息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 联系人姓名:夏仲锋 联系电话:0592-2858806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6号之一3层 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92-2200189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03-06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结束========== 猜你喜欢: 3月5日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城乡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3月6日连江县教育局溪利校区空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3月5日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2020年环境秩序日常巡查保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03月05日泰国天然橡胶(3号烟片)为13070元 3月5日韶关市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及污染防治区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3月5日山亭区水泉镇李滕路路沿石安装、09路与外环路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公告 政务 政府网站 政策 项目 上一篇: 3月6日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第二次)2020年服务采购项目一(4个包件)包件3、包件4(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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