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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城风景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东风景河段)施工【施工】招标公告_广东元正招标

时间:2020-03-16 11: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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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龙门县城风景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东风景河段)施工
惠公易建龙门[2020]014

2020-03-16 09:00:00
2020-03-20 16:30:00

2020-03-16 09:00:00
2020-03-20 17:30:00

2020-03-23 16:30:00
2020-03-24 16:30:00

2020-04-09 16:30:00
2020-04-09 16:30:00

 
 

2020-04-10 09:30:00
2020-04-10 10:00:00

2020-04-10 10:00:00
多功能交易厅(龙门分中心)

2020-04-10 10:00:00
3号评标室(龙门分中心)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0/3/16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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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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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龙门县城风景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东风景河段)施工【施工】招标公告_广东元正招标

原标题:龙门县城风景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东风景河段)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龙门县城风景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东风景河段)施工【施工】招标公告_广东元正招标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4328531
信息来源: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3-16 11: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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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开始==========

龙门县城风景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东风景河段)施工【施工】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门县城风景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东风景河段) 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龙发改〔2018〕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龙门县城风景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东风景河段)

(二) 招 标 人: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地点:龙门县县城。

(四)项目规模:项目位于龙门县城区东风景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防洪排涝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截污工程及景观工程。(1)防洪排涝工程:河道整治总长度1.27km,重建改造水闸1座。(2)道路桥梁工程:主要为新建1座桥梁跨度17.7m的桥梁。(3)截污工程:主要为新建DN300-800污水管道。(4)景观工程:绿化面积12207㎡。(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

(五)工程造价:53450900.29元。

(六)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防洪排涝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截污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七)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八)质量要求:合格。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要求:(1)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1人,为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员2人,具有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3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岗位证。(2)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1人,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具有水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二)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为牵头单位。

(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须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已录入信息且拟派人员须为平台录入的人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且拟派人员须为平台录入的人员。

(四)其他要求:无

备注: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的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网上报价、投标文件盖章、签字、开标出场均由牵头单位实施。

四. 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本公告要求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五.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保证金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未中标的投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中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的,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六.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费用应于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现场缴纳,未递交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七.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答疑时间:已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六)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PDF文件(上传后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

2.书面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正本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以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使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或者正本复印件。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逐页标注页码(封面除外),不得采用活页夹。在投标文件首页右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三)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重复报名或者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九. 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 《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2-7882255

联系地址:龙新公路西埔路段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2396092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7988079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门县东门路11号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工程编号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开始时间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评标时间 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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