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巡查劝导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8202000003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3-27 17:39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联系方式:王老师,028-8432417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联系方式:侯先生,028-86273853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侯先生、张先生,电话:028-86273853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须提供“截至磋商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8.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3-30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4-03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均需加盖公章(注: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如果投标人未如实填写,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招标代理机构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F)招标部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F)招标部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4-08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4-08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F)开标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4-08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F)开标室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元整。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网银转账、电汇、支票、本票的交纳方式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且必须是供应商银行转入。(注:1、须注明项目编号,包件号等相关项目信息以便登记、查询)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2、须是针对本项目的保函,在合同签订前将保函原件递交采购人)。 收款单位: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116 0701 4018 0100 07134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民南路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X月XX日11:00(保证金的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注:(1)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交款方式及指定银行账号进行办理,交款账户名称需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以其他交款方式(如现金存款方式)或非指定银行账号办理的一律不予接受,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磋商保证金退还: 磋商保证金退款手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磋商保证金退款申请表》的格式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5112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安全服务 |
行业划分 |
L728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成都市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巡查劝导服务采购项目。 2、作业范围: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3、采购预算:51.12万元(大写:伍拾壹万壹仟贰佰元)。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工作方式: 成交供应商按区建设局要求,对成华区辖区内的在建施工 场地进行巡查监控,对重点工地进行定岗值守监控工作。 (二)具体任务: 1、检查建设施工工地是否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是否按标准设置围挡,是否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施工,是否存在停工后未经许可擅自复工的情况。 2、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是否进行硬化处理,设置了喷淋装置。 3、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是否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4、工现场出口处是否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是否进行清洗。 5、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是否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是否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 6、是否设置了基坑周边喷淋、楼层喷淋、塔机喷淋和围挡喷淋等装置。 7、施工时是否采用喷淋、湿法作业等措施,并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理建筑垃圾。 8、现场建筑、生活垃圾是否及时清运。 (三)人员部署: 1、署共计12人,分为3个小组开展监控工作。 2、分为早班和中班两个班次,上岗时间按照早班 6:00-14:00,中班14:00-22:00进行倒班。 (四)工作保障: 1、被省级部门通报或查处,罚款1000元/次; 2、被市级部门通报或查处,罚款600元/次; 3、被区级部门通报或查处,罚款300元/次。 4、成交供应商提供交通巡逻工具,通信设备。成华区建设局提供工作牌、燃油费。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2、服务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3、验收方式: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和要求进行验收。 4、付款方式:按月付款,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备注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51.12万元,最高限价:51.1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成华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4356267。 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计划编号:2020014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交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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