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武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622202000005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3-30 09:57 |
采购人 |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东街,联系方式:袁女士,13541994066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方式:唐先生 ,0826-6300203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袁女士,电话:13541994066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3-31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4-02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凡有意参加磋商供应商,请于2020年3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4月2日17时00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提供其他任何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凡有意参加磋商供应商,请于2020年3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4月2日17时00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提供其他任何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凡有意参加磋商供应商,请于2020年3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4月2日17时00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提供其他任何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4-07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4-07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武胜县沿口镇东街。收件人:袁女士,邮编:638400,联系电话:13541994066。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4-07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大写:0元整(小写:0.00元);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7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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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划分 |
S9125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采购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详见采购文件 |
备注 |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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