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资质要求:
2.1.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
2.1.2应答人须具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等级一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一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1.3应答人须具备自有房地产案例数据库,数据库包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面积、土地面积、户型、楼型、装修情况、朝向、楼层、用途、市场价格、租金水平、案例来源等,须提供公司数据库相关截屏材料证明。
2.2财务要求:
2.2.1应答人须提供近2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部分不能提供审计报表的企业不适用,可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2.1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2.2.2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2.2.3应答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应答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答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
2.3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提供近3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5个房地产评估项目相关业绩,不包含个人住宅和土地评估项目。
应答人所提供的所有业绩均须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只计算单项合同和框架类合同下的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合同关键页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和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签署日期,框架类合同还须提供框架下的采购订单。未完整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业绩无效,不参与本项目各阶段评审。合同原件备查。
2.4其他要求:
2.4.1人员要求:
2.4.1.1应答人须提供至少2个独立项目组专职进行本项目运作,须在服务承诺书中单独进行承诺;
2.4.1.2应答人须至少提供1名本单位自有专业技术职称咨询人员作为本项目专职人员。须提供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劳动合同扫描件或近半年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用工方或社保缴费单位须与应答人一致,采用社保代缴等方式的,还须提供应答人与社保代缴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理服务合同扫描件);所报人员须专职服务于本项目,须在服务承诺书中单独承诺;
2.4.1.3评估团队实行评估服务项目专人负责制,并A、B角互为备份,须在服务承诺书中单独承诺;
2.4.2应答人信誉良好,近3年内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因应答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2)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选的、或以他人名义应答等违法行为;(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4)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见本文件第六章应答人格式),并盖公司章;
2.4.3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4.4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四章项目技术规范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废除比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