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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法律顾问单位聘请项目竞争性磋商 |
时间:2020-04-01 11:2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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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法律顾问单位聘请项目竞争性磋商 中昌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法律顾问单位聘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法律顾问单位聘请项目 项目编号:ZC2020-004F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892555转8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
采购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先生0451-828985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昌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0451-82892555转80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21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招标内容 技术参数/要求 服务期 预算金额 其他1 法律顾问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3年 7.4万元/每年 合同签订采取1+1+1方式(即:通过第一年考核的机构方可续签后二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取消资格)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或承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为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负责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并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及履约能力;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4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13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01日 09:30 至 2020年04月08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211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30携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中昌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领取票据,逾期不予受理。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13日 13:00 至 2020年04月13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21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13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211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昌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的委托,对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法律顾问单位聘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五、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或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为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负责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并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及履约能力;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七、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30携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中昌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领取票据,逾期不予受理。磋商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4月13日13: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相应文件及票据递交并送达到中昌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中昌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211号)。 采购人: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33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51-82898569 招标代理机构:中昌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211号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1-82892555转805
2020年04月01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892555转80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来源: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上一篇: 宁德市海拓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系统与相关配套产业链建设项目水文泥沙测验及地形测量竞争性磋商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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