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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异型烟分拣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07 11:5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异型烟分拣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异型烟分拣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异型烟分拣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新西招字[2020]Y04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辉 项目联系电话:0991-28184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街8号 联系方式:张辉0991-28184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静、叶鹏飞0991-5823555、13899955212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异型烟分拣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委托,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异型烟分拣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异型烟分拣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新西招字[2020]Y0405 3.预算金额:710万元 4.招标内容:异型烟分拣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由工商部门颁发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含本项目的相关内容); (4)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2020年04月08日至2020年04月14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双休日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7.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和评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街8号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0991-281845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联系人:王静、叶鹏飞 联系电话:0991-5823555、1389995521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由工商部门颁发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含本项目的相关内容);(4)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8日 10:00 至 2020年04月14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8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8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异型烟分拣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异型烟分拣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232414 信息来源: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7 11:5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新疆 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公司 上一篇: 蔚县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展示项目招标公告由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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