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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污泥危险废物鉴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07 11:2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污泥危险废物鉴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污泥危险废物鉴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污泥危险废物鉴定项目 项目编号:闽一十[2020]采购0200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78989,185059400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陈女士 134590666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0594-2278989,18505940007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国际公馆110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服务)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单位 合同包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 一
1-1 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污泥危险废物鉴定项目 详见第三章 一项
29.6948
5900 10%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领取后7天内。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污泥危险性鉴别论证报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无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5)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5.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5.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5.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6.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6.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6.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7.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7.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7.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69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7日 11:19 至 2020年04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国际公馆1104(7#8#电梯)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上门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回执单(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原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水务集团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污泥危险废物鉴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污泥危险废物鉴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234246 信息来源: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7 11:2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石门 莆田 福建省 污泥 污水处理 上一篇: 2018年辛安镇镇白落堡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街道两侧便道铺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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