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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政房屋管理服务所洒水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重招)公开招标公告由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07 11:3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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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政房屋管理服务所洒水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重招)公开招标公告由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政房屋管理服务所的委托,对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政房屋管理服务所洒水车辆采购项目(重招)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3-202002-106247-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政房屋管理服务所洒水车辆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 四、采购数量:1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编号:GDSCHG20200201C2。 2.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政房屋管理服务所洒水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重招)。 3.项目类别: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4.项目内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政房屋管理服务所因工作需要,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提供一台18吨洒水车,具体详见《采购人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台)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交货期限 洒水车 1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7.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10.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19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提供2019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注:报名时以及在编制投标文件中不用提供此项查询结果,根据评审时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4月07日 至 2020年04月1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23号莲港商务中心二层A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23号莲港商务中心二层A1 十、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23号莲港商务中心二层A1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07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1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植小姐联系电话:020-311340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3485066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23号莲港商务中心二层A1 联系人:梁永华 联系电话:020-31134028 传真:020-31134028 邮编:511447 (三)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政房屋管理服务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石楼路段20号 联系人:黄嘉权 联系电话:020-84848893 传真:020-84848893 邮编:511447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7日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政房屋管理服务所洒水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政房屋管理服务所洒水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重招)公开招标公告由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234229 信息来源: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7 11:3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政房屋管理服务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广东 石楼 番禺 服务所 上一篇: 当雄县农业农村局当雄县兽医站动物防疫药物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西藏康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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