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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中医医院干眼分析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 时间:2020-04-08 12: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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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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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安康市中医医院干眼分析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康市中医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中医医院干眼分析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干眼分析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ACGZB202001 三、采购人名称: 安康市中医医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 联系人:邹林 电话:0915-818360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联系人:田工 电话:0915-3236366 传真:0915-321656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安康市中医医院干眼分析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采购干眼分析治疗仪(进口产品)、眼科激光治疗仪(进口产品)、双目间接数码检眼镜(进口产品)、干眼雾化治疗系统,已做进口产品论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项目自用 采购预算: 1605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投标人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国产设备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5、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3-23 09:00:00至2020-03-2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1.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内容包括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转账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046552937@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行陕西安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1001663711052500839);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17 14: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 3、开标时间:2020-04-17 14: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236366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03-23 附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安康市中医医院干眼分析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安康市中医医院干眼分析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321425 信息来源: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8 12:1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来源:安康市中医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安康市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治疗仪 设备采购 上一篇: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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