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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达明路五号楼(杨桥东路1号)店面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08 11: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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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福州市达明路五号楼(杨桥东路1号)店面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鼓楼区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达明路五号楼(杨桥东路1号)店面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达明路五号楼(杨桥东路1号)店面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ZZH-2020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项目联系电话:156060259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鼓楼区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7号 联系方式:周玲玲、138590746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工、1560602598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0层B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租赁期 技术要求 最低低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店铺招租项目 3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36080 13000 地点: 福州市达明路五号楼(杨桥东路1号)指定地点。 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须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按照第一年月租金的二倍予以缴纳,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且不存在违约行为并如约交还租赁房产后30日内无息返还,中标(成交)人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付款方式:租金的支付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首次租金于签订本合同的当日付清,以后在每期首月的10号前支付当期租金。 备注: 1、报价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人所投报价低于总预算金额(3年)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所投报价须包含《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第2点》规定的租金递增金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1)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紧急通知》,2019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办理政府采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供应商可提供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无法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供应商应自行对其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在相应节点提交,格式自拟。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19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注:投标人有责任对以上第5条和第6条的情形做出声明,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8.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6.490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8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0层B区)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纸质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快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0层B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州市达明路五号楼(杨桥东路1号)店面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州市达明路五号楼(杨桥东路1号)店面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322148 信息来源: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8 11:4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来源:鼓楼区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福州 福州市 东路 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 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门头沟区黑山大街北延道路(城子D地块4区)挡土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由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介)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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