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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坪镇西门圪崂棚户区保障房建设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由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08 12: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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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永坪镇西门圪崂棚户区保障房建设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由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川县永坪镇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永坪镇西门圪崂棚户区保障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永坪镇西门圪崂棚户区保障房建设项目设计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延川县-2020-00009 三、采购人名称: 延川县永坪镇政府 地址:永坪镇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911-851200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川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1-8331531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永坪镇西门圪崂棚户区保障房建设项目设计1批 项目概况: 西门仡佬棚户区保障房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用途: 西门仡佬棚户区保障房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预算: 18312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 5、投标人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4-07 08:00:00至2020-04-1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公告第六项要求的所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壹套(不接受扫描件)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27 10:0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4-27 10:0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8331531 2、开户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 3、开户银行:延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心街分社 4、账 号:2709041401201000024247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04-06 附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永坪镇西门圪崂棚户区保障房建设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永坪镇西门圪崂棚户区保障房建设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由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323294 信息来源: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4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8 12:1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来源:延川县永坪镇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延川县 棚户区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镇西 上一篇: 安康市中医医院全高清关节镜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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