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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景观工程(二期)No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由广西强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08 18: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景观工程(二期)No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由广西强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广西强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景观工程(二期)No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景观工程(二期)No2标段 项目编号:GXQL2020-GG-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269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D-18栋四楼 联系方式:文工0771-38160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强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0771-572695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1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承接业务范围有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工程或市政工程)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8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09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 9 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景观工程(二期)No2标段 已由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城市【2016】184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社会资本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7: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QL2020-GG-008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 南宁市 建设规模: X5K1+350~X6K0+730.29、铜鼓陂那田文化园区段。 合同估算价: 1060.000000万元 要求工期: 60日历天,定额工期 / 日历天【备注: 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 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括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 X5K1+350~X6K0+730.29、铜鼓陂那田文化园区段的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承接业务范围有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工程或市政工程)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有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以上绿化工程或市政工程。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 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0年4月8 日9时00分至2020年5月9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澄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2020年5月9日09时30分 。 5.2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本单位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 9 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详见合同条款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监督电话:0771-5816894) 11.注意事项 11.1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 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2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 请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0771-5869801。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强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D-18栋四楼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18楼 邮 编: 530000 邮 编: 530029 联 系 人: 文工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771-3816056 电 话: 0771-572695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xqlzxgs@163.com 网 址:
网 址:
2020年4月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景观工程(二期)No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景观工程(二期)No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由广西强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341864 信息来源:广西强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8 18: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来源: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广西 南宁市 标段 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 山东建筑大学2020年双一流建设项目(土木工程学院2138)公开招标公告由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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