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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标定平台设计制造公开招标公告由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时间:2020-04-08 23: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4550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某部 发布关于:某部标定平台设计制造公开招标公告由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的信息
来源:某部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某部标定平台设计制造公开招标公告由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标定平台设计制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标定平台设计制造

项目编号:0747-2060SCCSC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16-24892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二环路南段

联系方式:王先生183816841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陶川东、侯国庆、毛雪、俞家骅 0816-248923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海天大厦21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项目交付时间


交货地



标定平台设计制造


详见技术任务书


60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


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绵阳)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无外资背景的企业(含港澳台);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产品质量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二)其他要求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须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3. 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8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 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2. 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标号,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二环路南段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或异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某部标定平台设计制造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某部标定平台设计制造公开招标公告由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390714
信息来源: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8 23: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某部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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