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滚动招标 |
宁德边检站采购执勤一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09 10: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宁德边检站采购执勤一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边检站采购执勤一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边检站采购执勤一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TNDCG-2020-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静、陈花 项目联系电话:0593-25177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6号 联系方式:姚女士135991935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静、陈花0593-251776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壹号1栋18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年预算最高限价 主要内容及要求 服务年限 配送地点 1 1-1 宁德边检站采购执勤一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项 42万元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两年 武夷山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D.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和黑名单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本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9日 08:00 至 2020年04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壹号1栋1803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报名,具体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壹号1栋18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以对公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分行,账号:1407700409008157071,开户名: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及按本招标公告相关附件“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ytndfgs@163.com。为方便投标保证金核对,本项目不接受个人现场报名。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2.本项目年预算金额:42万元 3.服务年限:2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宁德边检站采购执勤一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宁德边检站采购执勤一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400319 信息来源: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9 10:0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宁德 边检站 副食品 项目管理 上一篇: 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由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