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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09 12: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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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项目编号:FZZH-2020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展 项目联系电话:159600835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 联系方式:陈工、0591-869937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展、1596008351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0层B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项目预算价 (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蓝色大道连接线、蓝园蓝色大道、华侨中路、湖滨-闽台便道道路 1+1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指定地点 1689759 60000
1-2 蓝园江华大道以及连接线道路 1+1年
1784851
合计
347461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依据采购人要求,先行实施蓝色大道连接线(K0+000~K1+270)、蓝色大道K0+805~K4+300)、华侨中路、湖滨-闽台便道段提供服务;再实施江华大道(K0+000~K2+680、K2+680~K4+980)以及连接线道路,具体以采购人实际交付时间起算1+1年合同期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服务的投标供应商,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紧急通知》,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办理政府采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供应商可提供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无法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供应商应自行对其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在相应节点提交,格式附后。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19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列表。);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注:投标人有责任对以上第五条和第六条的情形做出声明,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 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7.461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9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0层B区)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纸质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5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大厅(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407306 信息来源: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9 12: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来源: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福州 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产业园 上一篇: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冯家店至大庞家屯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由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新水桥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配电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由宁夏天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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