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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2020年档案同步整理扫描数字化处理项目招标公告由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09 11:2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2020年档案同步整理扫描数字化处理项目招标公告由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档案同步整理扫描数字化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档案同步整理扫描数字化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CLF0120SZ02QY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5-8837 7572转23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郑先生 0755-289181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小姐0755-8837 7572转2312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9日 10:00 至 2020年04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3日 14:45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3日 14:45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0年档案同步整理扫描数字化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CLF0120SZ02QY23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档案同步整理扫描数字化处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48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档案同步整理扫描数字化处理;(最高限价:人民币480000.00元)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根据档案同步归档相关要求,及时将2020年采购人产生的相关档案以及部份历史遗留档案进行整理、录入、扫描数字化处理。向社会各界、及采购人系统内部提供快捷、优质的档案查询利用服务。预计采购人2020年同步产生文书档案约5000卷进行整理、录入、扫描数字化处理;预计综合业务档案整理扫描5280卷,其中同步产生综合业务档案3000卷、综合业务历史遗留档案2280卷进行整理、录入、扫描数字化处理。(备注:1.投标人需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2020年同步整理扫描委托约定数量。即文书预计档案5000卷,综合业务同步归档档案3000卷,历史遗留档案2280卷;并提交项目结题申请报告。如11月30前同步归档数量超出了预计数量3000卷,则投标人需要对超出预计数量之外的同步归档档案包干整理扫描数字化处理;如11月30前同步归档数量未达到预计数量3000卷,在完成预计历史遗留档案2280卷整理扫描数字化处理的基础上另外安排历史遗留档案补足数量。2.投标人需对提交项目结题申请报告后,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止同步接收产生的档案进行包干整理扫描数字化处理;3.投标人需提供一名工作人员协助我局档案同步归档签收工作。)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服务(不允许进口产品\服务参加)。 5.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6.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7.供应商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八、凡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办理注册(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cgzx.sz.gov.cn/)。 九、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6日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0元(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9550880212556500152(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十、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23日14时15分-14时45分。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23日14 时45分。 十三、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http://lg.szzfcg.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6日止。 十六、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投标人须知22.2.2。 十七、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 7572转2312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2.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55-28918109 邮编:518116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4月9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2020年档案同步整理扫描数字化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2020年档案同步整理扫描数字化处理项目招标公告由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407639 信息来源: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9 11:2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广东 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 招标公告 上一篇: 石嘴山市青少年射击馆改造项目项目招标公告由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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