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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技术评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时间:2020-04-09 16:2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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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46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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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技术评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技术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NCG[2020]5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荣梅

项目联系电话:0515-873820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

联系方式:徐荣梅,0515-873820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明芳,0515-87689689

代理机构地址: 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楼北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为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环评报告技术评估工作效率,规范评估工作程序,提升技术评估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评估。本次招标内容为2020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技术评估工作服务,报告书约10本、报告表及专项约20本、报告表(不需专家评审)约120本。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75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标段划分: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技术评估服务项目,本次采购共分两个标段。主要采购内容为2020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技术评估工作服务,每标段各包括报告书约5本、报告表及专项约10本、报告表(不需专家评审)约60本。具体评估工作由原则上由采购人按照各项目服务商完成的进度交替发放建设项目,保证及时高效地完成评估工作。具体采购内容及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单价     (元/本)


采购预算价(元)



1


报告书



5


25000


125000



2


报告表及专项



10


25000×40%


100000



3


报告表(不需专家评审)



60


25000×10%


150000



合计:人民币元


375000



二标段: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单价     (元/本)


采购预算价(元)



1


报告书



5


25000


125000



2


报告表及专项



10


25000×40%


100000



3


报告表(不需专家评审)



60


25000×10%


150000



合计:人民币元


375000



注: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二个标段,但每个申请人只可以中一个标段。

4、服务期限要求: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具体履约要求:合同签定后,项目服务商接受评估委托后,报告书项目和报告表及专项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报告技术审查,提出专家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和受其委托的报告编制单位应在评审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文件修改。评估单位收到修改稿后3个工作日内向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出具技术评估意见,并对其出具的评估意见负责。不需专家评审的报告表项目,服务商接受委托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估意见,报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5、履约地点:双方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相关标准。

7、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服务期限内在阜宁县范围内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提供承诺声明。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9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16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221.231.107.42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http://221.231.107.42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保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技术评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技术评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421590
信息来源: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9 16:2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来源: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江苏   阜宁   盐城市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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