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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度车辆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09 18: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度车辆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度车辆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度车辆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NO.2020(ZYHX-YN)0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项目联系电话:181649075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联系方式:文韬 0991-85152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工18164907513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1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的名称: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度车辆保险项目 2、招标内容:(1)本项目分三个包:一包:102辆;二包:106辆;三包:108辆;(2)保险种类: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合法经营、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有承担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服务能力的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保险机构均为合格的投标人(同一保险集团内以及有隶属关系的保险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同一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2、投标人须成立五年以上,资金实力雄厚,资金状况良好,前三年内未受到保险业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类似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并在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保险经营许可证且具有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4、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5、拥有健全的服务网点,须在当地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信用截图证明彩色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有行贿犯罪记录、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或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0日 10:30 至 2020年04月16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13楼)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以下证件均提供为有效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资料需查验原件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两套到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500元/家/包,逾期不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9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9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度车辆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度车辆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429097 信息来源: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9 18:1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支队 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 宁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应急指挥大厅改造项目项目招标公告由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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