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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废弃物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09 23: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河北大学废弃物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北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大学废弃物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大学废弃物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ZJZB【CG】-202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少华 项目联系电话:0312-75107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大学 地址: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联系方式:庞彦龙 0312-50795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少华 0312-7510795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瑞祥大街1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须包含处置HW49 900-047-49、HW49 900-041-49;(7)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8)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投标人经营范围应符合项目要求;(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0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通知公告”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gov.cn)”点击“交易响应方”按钮输入账号密码登陆,然后选择保定市交易中心综合信息平台板块,进入后选择“交易文件下载”菜单并搜索项目下载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在线办理地址为:http://hebca.com/ggzybd.html。 CA秘钥咨询电话:400-707-3355。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本公告各发布媒体进行网上发布。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本公告各发布媒体关于本次采购的澄清、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开标的,其后果自负。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保定市市民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企业及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河北大学废弃物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河北大学废弃物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477503 信息来源: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9 23:4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来源:河北大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废弃物 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河北大学 项目 上一篇: 2020年度莆田市水质样品采集及输送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由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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