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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20-HCGK-SH215-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由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时间:2020-04-13 18:5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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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5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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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20-HCGK-SH215-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由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某部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副食品定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副食品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2020-HCGK-SH2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2-7622569/7622565(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某部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小姐 0592-7622569/7622565(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副食品定点采购,1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已执行三证合一,按新政策执行。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七、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的声明函。八、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声明函。九、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3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十、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未届满的继续有效)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历年来与部队合作中不存在有转包、分包嫌疑、以次充好等违约行为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行为。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若存在虚假承诺则视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牟取中标情形。3、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参股、控股或外资独资等外资有关的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3日 18:52 至 2020年04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EMS费:人民币50元)。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20-HCGK-SH215-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20-HCGK-SH215-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由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779624
信息来源: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3 18:5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来源:厦门某部服务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厦门   招标   厦门市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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