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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维计划—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评估工作经费子项1: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评估工作经费(项目编号:1371-1941GDGH2292)公开招标公告由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时间:2020-04-14 11: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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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城维计划—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评估工作经费子项1: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评估工作经费(项目编号:1371-1941GDGH2292)公开招标公告由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的委托,对 城维计划—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评估工作经费子项1: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评估工作经费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2004-100696-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城维计划—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评估工作经费子项1: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评估工作经费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9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评估工作经费。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任务书》。

(3)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4) 本项目不允许外包或分包。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 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③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具备其它资格:

①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由于上级主管部门职能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根据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文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可参考原有规划资质,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

②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投标截止日前一天24:00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复印件

③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④ 《购买文件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zgguohe.com)下载中心点击《购买文件登记表及账户信息(广州)》下载)

(2) 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投标人通过“电汇转账”或“微信扫码支付”等非现场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完成支付后,需将上述购买文件所需资料及支付凭证(电汇底单或微信支付界面截图)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gh_zb@163.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账户信息及微信二维码详见《购买文件登记表及账户信息(广州)》。

(3) 已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4月15日 至 2020年05月0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建议采用电汇或微信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

十、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15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杨先生
联系电话:020-3762511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罗工
联系电话:020-8319421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人:林伟森
联系电话:020-37625911

传真:020-37625228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地址:越秀区吉祥路80号12楼

联系人:庄毓琼
联系电话:020-83194204

传真:020-83194221
邮编:51003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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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城维计划—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评估工作经费子项1: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评估工作经费(项目编号:1371-1941GDGH2292)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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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835416
信息来源: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4 11:1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来源: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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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广东   总体规划   经费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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