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滚动招标

阳春市河西街道中心小学购置教学设备设施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YJGPC2019081Z)由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时间:2020-04-14 14:5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5357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阳春市河西街道中心小学 发布关于:阳春市河西街道中心小学购置教学设备设施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YJGPC2019081Z)由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信息的信息
来源:阳春市河西街道中心小学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阳春市河西街道中心小学购置教学设备设施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YJGPC2019081Z)由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阳春市河西街道中心小学的委托,对 购置教学设备设施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81-202004-00338-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购置教学设备设施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357,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领取、登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4月15日 至 2020年04月2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02:30至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8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十、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8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15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关先生
联系电话:0662-336236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吕杰
联系电话:0662-7652092

(二)采购代理机构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阳江市东风二路60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四楼

联系人:陈荻夫
联系电话:0662-3369019

传真:0662-3367203
邮编:529500

(三)采购人:阳春市河西街道中心小学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河西街道春州大桥头北侧

联系人:杨翔浩
联系电话:0662-7652092

传真:0662-7652092
邮编:5296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4日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阳春市河西街道中心小学购置教学设备设施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YJGPC2019081Z)
十环招标网标题:阳春市河西街道中心小学购置教学设备设施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YJGPC2019081Z)由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848011
信息来源: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4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4 14:5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来源:阳春市河西街道中心小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阳春市   阳江市   河西   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上一篇: 磁县2020年“气代煤”燃气壁挂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由河北弘元盛科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阳春市河西街道中心小学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