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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项目的公告由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招标信息

时间:2020-04-15 15: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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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就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项目编号:2020032701058

服务期限:2

预算金额:15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二、采购需求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启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尽快形成规划成果。

为了响应国家、省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要求,我市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统筹优化陆海、城乡、区域国土空间,形成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落实省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科学划定市、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统筹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优化市、县域的城镇体系、镇村布局。统筹各级各类开发园区发展,严控建设用地增量,规划引导城市更新。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强化重大交通枢纽、重大水利工程、重要线性工程网络、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地下空间、邻避设施等统筹安排,优化城镇政策性住房和教育、医疗和公共卫生、托育、养老、文化体育、殡葬、社会福利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等。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决算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或联合体

为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甲级资质、土地规划甲级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或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不得超过三家单位,并应明确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编制单位为牵头单位。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项目总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各方分工职责、人员构成等。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③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⑤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四、投标报名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投标人报名情况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项目报名信息”显示为准。报名前投标人必须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在首页左侧通过CA方法登陆“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其他报名方式均无效。

五、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0415日起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42218:00止

招标文件下载地点:

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czj.lyg.gov.cn/lygzfcg/)”,点击首页左侧通过CA方法进入“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选择下载交易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张工 联系电话:18505182641

招标文件售价:无。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起始时间:2020415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2042218:00

七、投标与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6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6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6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2058上午9:30

接收截止时间:202058上午10:0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投标文件接收人:杨镇榕

3、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058上午10:0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等信息。

名: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号:327006000010149136377

本项目保证金无需至采购中心财务室确认,汇款凭证复印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文件接收人即可。

九、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85521012

联系地址:海州区朝阳中路21号

2、集中采购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人:杨镇榕

联系电话:0518-85868285 传真: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 邮编:222003

十、其他说明事项

1、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或“连易通”,江苏省“苏康码”和连云港市“连易通”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人参加,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或“连易通”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湖南省等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需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验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3、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4、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连易通”获取:

1)进入“我的连云港”APP“我要办”页面,点击“连易通”,进入申报页面。

2)填写您的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温馨提示: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3)提交审核通过后,生成个人“连易通”二维码。查验人员用“我的连云港”APP扫码功能进行扫码查验。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41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关于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项目的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关于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项目的公告由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936250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官方发布时间:4月1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5 15:0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



来源: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连云港市   总体规划   国土   规划局   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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