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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购置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多功能重症监护床、中心监护系统(1托8)、中心监护系统(1托3)、心肺复苏机+除颤监护仪+除颤仪、吊塔、血气分析仪 公开招标公告由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

时间:2020-04-15 15:1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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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56071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发布关于:医疗设备购置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多功能重症监护床、中心监护系统(1托8)、中心监护系统(1托3)、心肺复苏机+除颤监护仪+除颤仪、吊塔、血气分析仪 公开招标公告由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的信息
来源: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疗设备购置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购置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M2020_193318_000005-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齐霁

项目联系电话:010-650722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马厂97号

联系方式:王建国,010-895091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齐霁,010-6507227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项目的数量:多功能重症监护床,中心监护系统(1托8)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详见附件信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04-16 08:30 至 2020-04-22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06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领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05-07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05-07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一层104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其它补充事宜

/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医疗设备购置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多功能重症监护床、中心监护系统(1托8)、中心监护系统(1托3)、心肺复苏机+除颤监护仪+除颤仪、吊塔、血气分析仪 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医疗设备购置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多功能重症监护床、中心监护系统(1托8)、中心监护系统(1托3)、心肺复苏机+除颤监护仪+除颤仪、吊塔、血气分析仪 公开招标公告由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936312
信息来源: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5 15:1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来源: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系统   血气   中心   多功能   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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