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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受理后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惠州市宝信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15 16: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惠州市宝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惠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的委托,对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受理后技术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0-202003-61600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受理后技术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49,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惠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受理后技术服务项目;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 3.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4.具有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甲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并逐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核查);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5)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甲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备注: 报名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www.gdgpo.gov.cn/)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发布该项目中标公告。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4月16日 至 2020年04月2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惠州市宝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2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一楼 十、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2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一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16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温先生联系电话:0752-72189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89169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宝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一楼 联系人:温智勇 联系电话:0752-7218928 传真:0752-7218638 邮编:516001 (三)采购人:惠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富民路12号 联系人:陈雷文 联系电话:0752-2889176 传真:0752-2889376 邮编:51600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惠州市宝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5日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惠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受理后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惠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受理后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惠州市宝信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939815 信息来源:惠州市宝信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5 16:2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来源:惠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惠州市 信息发布 防雷 突发事件 上一篇: 北京世纪仁和工业开发中心仁和二三产业基地范围内综合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由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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