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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数据接入线路租用项目(委托业务费)公开招标公告由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16 09: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本级事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物联数据接入线路租用项目(委托业务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物联数据接入线路租用项目(委托业务费) 项目编号:PXM2020_172202_000011-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温馨 项目联系电话:139105393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本级事业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4号楼 联系方式:陈银良,555738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温馨,1391053938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物联数据接入专线租用、线路技术保障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6.63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04-16 09:30 至 2020-04-23 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现场购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有:1、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2、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公告有效期内的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截图(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4月16日-2020年4月23日每天9: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05-07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05-07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驼房营南路新华科技大厦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八、其它补充事宜 因疫情期间,投标单位来本单位报名前请先与代理公司联系。 公告期限:6个工作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物联数据接入线路租用项目(委托业务费)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物联数据接入线路租用项目(委托业务费)公开招标公告由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002825 信息来源: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6 09:0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本级事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线路 上一篇: 定州市小章中心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由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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