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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改善办学条件-实训室建设-城市轨道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实训基地项目铁路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0-04-17 12:4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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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办学条件-实训室建设-城市轨道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实训基地项目铁路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条件-实训室建设-城市轨道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实训基地项目铁路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M2020_115208_000152-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一凡 项目联系电话:6719348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 联系方式:汪赵强,853056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薛一凡,6719348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改善办学条件-实训室建设-城市轨道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实训基地项目 预算金额:296万元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校园建设 简要技术参数:采购城市轨道交通点式应答器系统、计轴器系统、实物计算机联锁安全平台及软件、模拟驾驶等设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04-20 09:00 至 2020-04-24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3室(崇外大街90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购招标文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05-08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05-08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5会议室(崇外大街90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执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 号)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公告期限:本公告截止到2020年4月24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改善办学条件-实训室建设-城市轨道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实训基地项目铁路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改善办学条件-实训室建设-城市轨道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实训基地项目铁路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100010 信息来源: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7 12:4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交通 项目 北京市 控制系统 上一篇: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林木养护、工程保洁及机闸维护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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