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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鸡西供电公司招标办公室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鸡西段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0-04-19 17: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鸡西供电公司招标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鸡西段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鸡西段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STZB19F1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长春 项目联系电话:0451-550511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鸡西供电公司招标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电工路9号电业局物资部 联系方式:赵宇博、0467-27313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长春、0451-5505112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五道街高新技术开发区31栋1层1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鸡西供电公司招标办公室的委托,对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鸡西段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ZB19F112 项目名称: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鸡西段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31036303.00元(资金性质:省公司)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计划工期:2020年05月18日至2021年05月17日,共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班组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造师(1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B.其他人员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招标文件获取的先后顺序为准);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若承诺有虚假,其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4月20日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2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20日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24日16时30分,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领取确认单》填写完成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中,招标文件将发送至投标人填写的《招标文件领取确认单》中指定邮箱内。 售价:0元人民币/份(未获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1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永泰国际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B座7层。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因疫情影响,避免人际接触,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递交。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必须采用PDF格式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中,并进行加密,以确保投标文件的保密性;逾期发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后15分钟内将PDF格式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中,PDF格式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及公章必须为彩色扫描件、清晰、可辨认,否则按无效处理。接收本项目电子版投标文件及加密密码的电子邮箱为:shuntaizhaobiao@163.com;发送电子版投标文件及加密密码时,必须写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数据丢失或无法解密PDF格式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公告期限 2020年4月20日至 2020年4月24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本招标公告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鸡西供电公司招标办公室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电工路9号电业局物资部 联系人:叶晶伟 联系电话:0467-273133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一街汇宏金融港7栋1015室 联系人:王长春 联系电话:0451-5505112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班组人员要求: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造师(1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B.其他人员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招标文件获取的先后顺序为准);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若承诺有虚假,其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03.630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0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2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20日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24日16时30分,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领取确认单》填写完成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中,招标文件将发送至投标人填写的《招标文件领取确认单》中指定邮箱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永泰国际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B座7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鸡西供电公司招标办公室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鸡西段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鸡西供电公司招标办公室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鸡西段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290809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9 17: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鸡西供电公司招标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鸡西 招标 丹东 阿勒泰 黑龙江省 上一篇: 酒泉凯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气象站马鬃山国家基准气候站涉氢业务用房建设及业务用房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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