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净月高新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0-04-20 15:0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净月高新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净月高新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JLZQ-ZFCG-2020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璎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5168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刘海璎0431-845168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0431-8163788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南四环交汇保利金香槟财智中心六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资料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Q-ZFCG-2020008 1.1 招标条件 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的委托,对净月高新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1.2 采购内容及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净月高新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1.2.2项目编号:JLZQ-ZFCG-2020008 1.2.3合同标段:独立标段 1.2.4招标内容:净月高新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 1.2.5采购预算:100万元(人民币) 1.2.6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 1.2.7 服务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指定地点 1.2.8资金来源:财政100%,已落实 1.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 1.2.10招标范围:净月高新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详见招标文件)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 1.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1.3.3投标人拟派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或相关专业(建筑学、园林或规划专业等)高级技术职称。 1.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5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授权代理人。 1.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8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 1.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 投标报名需要携带以下所述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4.1.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1.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1.3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骑页加盖公章); 1.4.1.4投标人需持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打印页加盖公章); 1.4.1.5 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4.1.6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加盖公章(1份)(被授权人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 1.4.1.7 2019年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1.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网站记录打印加盖公章; 1.4.1.9投标人拟派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或相关专业(建筑学、园林或规划专业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4.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6:00到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4.2.2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群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可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0年4月21日至 2020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上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147601917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4.2.3代理机构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和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1.4.2.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出不退。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1.5.2 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1.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5.4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群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可采取网上开标,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开标时可现场加入QQ群视频或在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大会。 1.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1.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1.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管委会 联系人:刘海璎 联系电话:0431-8451688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南四环交汇保利金香槟财智中心六楼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431-8163788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净月高新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净月高新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368239 信息来源: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0 15:0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吉林 有限责任公司 发展规划 高新区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河北驰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阜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更换城管制式服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