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东莞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东莞市机关大院停车场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0-04-21 14:2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65347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关于:东莞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东莞市机关大院停车场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的信息
来源: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东莞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机关大院停车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机关大院停车场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DGZY2020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4799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 

联系方式:郭工0769-228300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莞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0769-22479977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社区宝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华谷大厦5号楼6楼6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允许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8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9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原章现场核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94227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2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社区宝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华谷大厦5号楼6楼601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社区宝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华谷大厦5号楼6楼6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东莞市机关大院停车场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莞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东莞市机关大院停车场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452866
信息来源:东莞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1 14:2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东莞   东莞市   项目管理   大院   招标公告

上一篇: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山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指挥部笔记本电脑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