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黎平县人民医院安保工作社会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 2、项目编号:HDZB-2020-052
-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何秀英
- 5、项目联系电话:13648552525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黎平县人民医院安保工作社会购买服务项目(二次)(详见招标文件)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1,800,000元
- (4)最高限价:1,232,0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服务期3年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黎平县人民医院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招标文件)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根据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 号通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的任意时间。 - (2)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获取方式及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 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04-22 09:00:00至2020-04-28 17:3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贵 州 省 • 黔 东 南 州 )(ggzyjyzx.qdn.gov.cn)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贵 州 省 • 黔 东 南 州 )(ggzyjyzx.qdn.gov.cn),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05-14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05-14 14:30:00
- 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 3-4 栋裙楼 3 层大厅)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4-22 09:00:00至2020-05-14 14: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转账,投标人可以从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注:开标前 2小时交纳并到账。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写简称)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银行行号:313713018909
- 帐 号:18910121050000581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黎平县人民医院
-   联系地址:黎平县
-   项目联系人: 何秀英
-   联系电话: 13648552525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总分基础上加 3 分。③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8〕6 号文件执行。④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 号)文件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凯里市宁波路33号1栋1单元2601室
-   项目联系人: 王兴昌
-   联系电话: 0855-8238628
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