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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聚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易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村级道路硬化工程(东斗城村、西斗城村)磋商公告 |
时间:2020-04-21 17:3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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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4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易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村级道路硬化工程(东斗城村、西斗城村)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43480060010 项目联系人:尹伟玮 项目联系电话:0312-3166920 采购人:易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站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易县同兴东路3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8230662 代理机构:河北聚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福堡秀域商务楼12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30262697 预算金额:206.447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5月14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4-2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4-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应邀磋商单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应邀磋商单位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应邀磋商单位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须出具证明。5、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7、投标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定义,盖公章)。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定义,盖公章)。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采购人现场查询为准。 采购数量:2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保定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文件。投标方通过“(https://www.bqpoint.com/)”,网站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可查看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gov.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受理科窗口(市民服务中心二层公共资源受理窗口)完成注册核验,咨询电话0312-6788698或4009980000。办理CA秘钥在CA窗口,咨询电话17736285662。下载采购文件咨询电话:4009980000。 2、投标单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网上自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若经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 。3、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易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村级道路硬化工程(东斗城村、西斗城村)磋商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河北聚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易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村级道路硬化工程(东斗城村、西斗城村)磋商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463708 信息来源:河北聚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1 17:3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来源:易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站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易县 工程 河北 项目管理 村级 上一篇: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韶关第二分公司发布韶关市图书馆2020年纸质中文图书采购、韶关市图书馆“你悦读、我采购”活动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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