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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大连市庄河(北黄海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调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0-04-22 11:0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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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受大连市庄河(北黄海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的委托,对大连市庄河(北黄海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调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19-11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确定服务单位一家,完成大连市庄河(北黄海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调整服务(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0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环境科技咨询研究服务相关经营范围,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注:①截至2020年5月13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②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供应商报名方式 1、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会员入库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 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 3、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新点客服电话:4009980000 五、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8日,报名后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13日14: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注: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以前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连市庄河(北黄海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 系 人:杨可盈 联系电话:15942851490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孙丽芬 联系电话:0411-89867668 八、监督电话:0411-8972913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大连市庄河(北黄海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调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发布大连市庄河(北黄海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调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526627 信息来源: 官方发布时间:4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2 11:0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来源:大连市庄河(北黄海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庄河 采购 大连市 经济区 区划 上一篇: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辽宁省烟草公司朝阳市公司2020年员工工作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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