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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复旦大学江湾校区一号交叉科研楼功能化实现项目(集成电路攻关大平台、芯片与系统前沿研究院项目及微纳电子与量子计算机研究院、计算科学中心、重离子实验平台项目)施工监 |
时间:2020-04-22 16: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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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复旦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复旦大学江湾校区一号交叉科研楼功能化实现项目(集成电路攻关大平台、芯片与系统前沿研究院项目及微纳电子与量子计算机研究院、计算科学中心、重离子实验平台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复旦大学江湾校区一号交叉科研楼功能化实现项目(集成电路攻关大平台、芯片与系统前沿研究院项目及微纳电子与量子计算机研究院、计算科学中心、重离子实验平台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XPNZ2020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晨晖 项目联系电话:021-651982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复旦大学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联系方式:郭老师、021-656456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晨晖、021-65198205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3、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建筑估算费用(监理报价基数):7280.8万元,其中集成电路攻关大平台、芯片与系统前沿研究院项目2516万元,微纳电子与量子计算机研究院、计算科学中心、重离子实验平台项目4764.8万元。项目具体情况:主要包括复旦大学江湾校区一号交叉科研楼功能化实现项目(集成电路攻关大平台、芯片与系统前沿研究院项目及微纳电子与量子计算机研究院、计算科学中心、重离子实验平台项目)等工程内容。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复旦大学江湾校区一号交叉科研楼功能化实现项目(集成电路攻关大平台、芯片与系统前沿研究院项目及微纳电子与量子计算机研究院、计算科学中心、重离子实验平台项目)施工监理所示范围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含综合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3日 09:30 至 2020年04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3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3日到2020年4月27日(休息3日及以上的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到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301室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委托书以及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杨浦区宁国路129号301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404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如有,另行通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贯彻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复旦大学江湾校区一号交叉科研楼功能化实现项目(集成电路攻关大平台、芯片与系统前沿研究院项目及微纳电子与量子计算机研究院、计算科学中心、重离子实验平台项目)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复旦大学江湾校区一号交叉科研楼功能化实现项目(集成电路攻关大平台、芯片与系统前沿研究院项目及微纳电子与量子计算机研究院、计算科学中心、重离子实验平台项目)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546509 信息来源: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2 16:4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来源:复旦大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上海 项目 研究院 复旦大学 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数字化口腔颌面曲面体层X射线系统 、口腔面部扫描仪及修复设计软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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