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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尉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尉氏县2017年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时间:2020-04-22 18: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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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charset='UTF-8'> 二、采购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2020026 三、项目预算金额:2322512200元 最高限价:23225122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尉氏县2017年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PPP项目 2322512200 2322512200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1项目概况:12条道路与7座桥梁的新建工程及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 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综合管廊、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以实施机构最终确定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为准)。 3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4项目地点:尉氏县境内。 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县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6投资概算:本项目投资估算为148540.07万元(含建设期利息7681.6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为112084.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143.59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7562.00万元),预备费11630.52万元。 7运作模式:本项目运作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方式。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90%,政府方出资比例10%。 8其他采购需求:无。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 。 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企业的净资产额不少于60亿元人民币;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以2016、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申请人具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融资能力,须提供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且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 4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5财务要求: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6业绩经验要求:申请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需具有10亿元以上PPP项目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水系、片区开发等PPP项目业绩。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 7其他要求: (1)申请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申请人信用记录网页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申请。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9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县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合作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方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申请)。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申请)均无效。 11本项目采购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0年04月23日09时00分 至 2020年05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申请人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 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5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申请文件须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九、资格预审(审查)日期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5月15日 2.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审查标准、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政府采购网》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4月23日至2020年04月28日。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尉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尉氏县滨河西路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712688 2.采购代理机构: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2号3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1-63377270 发布人:赵亚东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