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北京项目:朝阳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升级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0-04-23 13: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北京展创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机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朝阳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升级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朝阳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升级项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YCG_20_04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亚青 项目联系电话:187013777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机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 联系方式:徐申毅,010-650995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展创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亚青,1870137779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广和南里八条1号1幢二层南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朝阳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升级项目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2020T3ZB-001;立项编号:CYCG_20_0412。 3.本项目立项预算金额:财政资金,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万元);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叁佰捌拾柒万元整(¥387万元)。 4.招标范围:朝阳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升级、开发、试运行、维护等全部内容。 5.采购内容及数量: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本次采购1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04-24 09:00 至 2020-04-29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须在朝阳区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bjchy.gov.cn/cyggzy/)进行主体注册,然后按照操作提示关注招标项目及下载招标文件并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05-14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05-14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展创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广和南里八条1号1幢二层南区)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4]185号、国办发[2007]51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1]181号) 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财库[2011]124号) 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8.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9.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10.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1.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 1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附件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朝阳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升级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项目:朝阳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升级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622024 信息来源:北京展创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3 13: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机关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朝阳区 项目 网格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江苏项目: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面向飞行学员的型号飞行训练器及实验课程开发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机关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