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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空调设备维修保养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
时间:2020-04-23 17: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音乐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音乐学院空调设备维修保养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音乐学院空调设备维修保养单位项目 项目编号:XHTC-FW-2020-02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畅、张际阳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61、010-639059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音乐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联系方式:顾老师 010-648876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曲畅、张际阳 010-63905961、010-6390597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中国音乐学院空调设备维修保养单位项目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数量 用途 预算金额 (万元) 为保证学校空调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学校在夏季来临之前的正常办公和教学制冷需求,以及此次疫情国家对空调设备的维护要求,拟对近几年已过维保期的多联机空调设备和中央空调设备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其余详见采购需求。 1 用于空调设备维修保养 79.30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3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文件,另加5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代理机构。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 邮 编:100036 E-mail: quchang@xhtc.com.cn 电 话:010-63905999 传 真:010-63905988 联系人:曲畅(分机5961)、张际阳(分机5972)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账 号:623259379900219711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国音乐学院空调设备维修保养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国音乐学院空调设备维修保养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636476 信息来源: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3 17:3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来源:中国音乐学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音乐学院 项目 空调设备 维修保养 中国 上一篇: 兴义市2019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服务费(A包兴义市周壁国有林场)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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