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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两校区网络光纤专线互联服务采购项目重新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时间:2020-04-23 21:0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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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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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外国语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外国语大学两校区网络光纤专线互联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两校区网络光纤专线互联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ISU-GZCZBF19028/19301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胤翀

项目联系电话:62791919×1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

联系方式: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科 徐老师、李老师021-353729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胤翀62791919×137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采购内容: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和松江校区(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之间,由于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需要,拟租用电信运营商松江至虹口两校区之间的光纤专线,并免费提供网络链路监控管理平台,对校区间光纤专线链路进行优化和监控,现对该光纤专线服务项目进行招标,要求完工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
(2) 服务期限:本次项目服务期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经用户考评合格满意度达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3) 服务区域:上海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7年4月23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 财务状况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全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从2017年4月23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4)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6)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具体会议室详见电梯厅电子屏幕)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至2020年4月29日止。
潜在投标人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 http://www.ccgp.gov.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投标人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公示期内将下列资料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zhangyinchong@shabidding.com: 
(1) 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介绍信或委托书中应写明负责本项目响应的负责人姓名、手机和邮箱等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
(2) 开票信息(word文件,须包括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3)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由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截屏。
潜在投标人应保证所发送资料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递交齐全的资料之后向其发出招标文件。
此外,参加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截止之前,将领取招标文件的费用(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至下列账号并注明“标书费19301021”:
(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2)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 账号:215080920510001
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上海外国语大学两校区网络光纤专线互联服务采购项目重新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上海外国语大学两校区网络光纤专线互联服务采购项目重新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685042
信息来源: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3 21:0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上海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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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网络   采购   项目   互联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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