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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号街(砚江河-过境路)道路与G325国道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
时间:2020-04-24 08:2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 十一号街(砚江河-过境路)道路与G325国道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784-202004-048-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十一号街(砚江河-过境路)道路与G325国道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54,615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一批,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但不包括设备中采用进口配件。(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54615.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2)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核心产品为电警抓拍单元、卡口摄像单元、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自适应交通信号机,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 (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以外的单位须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4月24日 至 2020年04月3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index.html))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8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十、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8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24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欧阳先生联系电话:0750-881093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冼先生 联系电话:0750-893964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新城路612号 联系人:欧阳杰 联系电话:0750-8810930 传真:0750-8995861 邮编:529700 (三)采购人: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3号 联系人:邓小鹏 联系电话:0750-8860527 传真:0750-8860527 邮编:5297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4日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十一号街(砚江河-过境路)道路与G325国道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十一号街(砚江河-过境路)道路与G325国道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688608 信息来源: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4 08:2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交通 项目 信号灯 交叉口 江河 上一篇: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调查支队2020-2021年度食堂厨务社会化保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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